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规定
1.班级多媒体设备由班主任与电教员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班主任和班级电教员在“设备管理表”上签字,并领取钥匙。学期结束,归还钥匙。
2.班主任确定的班级电教员,专职管理班级多媒体设备,班级电教员未经班主任许可,不得随意将钥匙转交其它同学。
3.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时,班级电教员须协助教师安置、调试,课后即将设备锁在柜内。
4.班级电教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教学时间和多媒体设备使用方法使用。
5.设备如出现自然故障,学生不得随便调试与拆装,应及时与电教组负责老师联系。锁、钥匙、柜出现问题,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
6.设备出现人为故障或失窃,将追究责任,并作出经济赔偿。
7.移动多媒体设备,存放在年级部确定的位置,用后即归还原处,由年级部确定的教师负责验收、保管,并做好日常使用记录。领取设备时,在“设备管理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