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中学报告厅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报告厅的功能,方便学校一切重大学术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报告厅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厅是专门用于召开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专用场所,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告厅的管理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由信息中心指定专人管理、调试。
三、为了避免重大会议以及各类活动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要使用报告厅,需提前一周通知信息中心,以便统一安排。
四、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占用报告厅时,要及时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
五、各行政部门以及各年级组在申请使用报告厅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的情况,并需要详细说明使用过程中音响设备、投影机使用方面的需求。如有需要信息中心其他需要协办的事项请提前说明。信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开会和活动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如无线麦克风、舞台桌椅,各类信号输入输出线材等,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
七、会议或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总务处和信息装备中心,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和活动的准时进行。
八、报告厅使用结束后,要维持室内清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打扫,督促学生遵守使用制度,爱护各类设备。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