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中学校园广播室(电视台)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利用广播,更切实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也为了更妥善地保护好学校的广播设备,特拟订如下制度:
1、凡使用广播设备,必须预先填写《广播、电教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若使用时间冲突,按批准时间的先后次序安排。
2、学校重要活动期间,各部使用广播要服从全局,以不影响学校总体工作为宜。
3、经常保持广播站的整洁干净,保持广播设备的通风、防尘、防晒、防潮。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进出广播室要随手关门,工作台上的三灯要亮(自动播音、自动输出、电源);
5、任何人未经培训和允许不能直接操作广播设备,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所有主持人做节目的文稿须在节目播出的前一天交由广播站主管老师审批。文稿的基本内容应有:节目播出时间、栏目名称、主持人、节目长度、节目流程、播放的歌曲名称、文章的题目等。
7、当天的节目主持人就是当天广播站的值日生,要填写好日志(日期、签到、节目播出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建议等);
8、广播站成员要努力提高节目质量,爱护设备,遵守纪律,按时按质按量播出节目。
9、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