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经研究,决定在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今天的升旗仪式上,苏州市大市学科带头人、我校郑利老师就“国家宪法日”这一主题做了国旗下讲话。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同学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同学们要了解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不忘初心,努力学习,为构建和谐、法治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